前车之鉴--新能源汽车骗补回顾
2009年,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共同启动"十城千辆"工程;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始于2010年,上海、长春、深圳、合肥、杭州5个城市启动补贴试点。
2012年,国务院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2013年~2015年,新一轮补贴继续,推广范围扩大到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补贴最高依然是每辆纯电动乘用车6万元。
2015年,国家和地方又重磅推出了针对新能源车的300多亿元补贴政策。
2015年初,《财经国家周刊》在《客车业的盛世危言》中报道指出,部分新能源客车患了"补贴依赖症"。
2015年8月,鉴于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骗补情况的严重性,19位院士向国务院联名上书,痛陈长期高额补贴不利于有效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
2015年11月26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简称"中机中心")发布通知称,中机中心将开展新能源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1月初,国家信息中心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表达了对新能源汽车"虚火"的公开质疑,怀疑新能源汽车销量与上牌量之间存在近一倍差距"数据黑洞"背后的骗补行为。
1月16日,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采访,经济观察报独家披露《消失的新能源车与庞大的骗补产业链》,新能源汽车骗补"潜规则"暴露。
1月21日,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宣布启动新能源汽车骗补清查,划定的重点调查区域是长三角地区,调查组选定了两个重点省份:浙江省和江苏省。
2月1日,检查工作启动,财政部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视频会议,首次披露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细节。财政部选择的清查方式是"全面清查",组织了全国35个专员办检查北京、上海、江苏等25个省市,覆盖2013年-2015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全部9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延伸至部分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2月、3月,发改委连续两次发布专项组在各地进行骗补核查的进展;
3月10日,比亚迪汽车南京尚迪店总经理刘某跳楼自杀,留下遗书称自杀与新能源骗补有关。半个月后,苏州金龙总经理去世,同样有消息传出其死因可能是骗补调查压力。但这两个消息均遭到企业否认。
3月21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某论坛上表示,已发现一些企业存在新能源车骗补行为,下一步政府将对这些企业严肃处理,而对已经下发的补贴,如果存在骗补行为,要"扣回来"。
3月25日,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做题为"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的报道,首次公开国家相关部门调查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的现场。
4月6日,工信部某权威人士透露,此前由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手启动并执行的新能源骗补调查行动,已经悄然升级,国务院已经亲自牵头调查。
4月下旬,由国务院督查组牵头的第二轮实地核查启动,调查内容扩展到取消地方保护政策、充电设施建设等多方面。
4月底,消息传来,中机中心决定把2016年发布的1~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全部重审,第4批的车型也退回重审。新能源骗补影响快速扩大,业界开始意识到中央坚决彻查骗补、全面规范行业秩序的决心。"
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声明,"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骗补核查,现场核查已经完成,目前处于会审阶段"。
7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督查报告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惩处骗补行为并完善相关制度。
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西安主持召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参会,列席者为来自国务院以及包括央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国资委等在内10个部委的官员,28个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省市自治区的官员也到场,同时会场上出现的还有比亚迪、郑州宇通客车等新能源主流车企的高层代表,会上公布了一些骗补手段,涉及金额等,但没公布企业名单。
9月8日,财政部通报了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对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及河南少林5个骗补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当天下午,一份更详细的名单在各个圈子内流传,该名单提到了20家涉及骗补的整车企业,以及89家涉及新能源车辆闲置情况的企业。至8日晚间,一份号称更完整版的"骗补名单"也浮出水面,按照该名单,被调查的93家企业中有72家企业存在骗补和违规谋补行为,涉及补贴资金92.7亿。
政策+补贴--工业机器人产业刺激不亚于新能源汽车产业
首先,国家及各地区相继出台了支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政策:
其次,在鼓励政策之余,各地拿出了真金白银支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同时鼓励企业使用工业机器人。
顺德:给予营业额、税收上规模企业以最高1000万不等的资金奖励,购买机器人的企业可以获得每台1万的奖励。
广州:对机器人使用企业补贴持续3年,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对于采购或租赁本市制造工业机器人整机的,按不高于整机售价或租赁费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万元/台。对于采购或租赁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的,按照不高于售价或租赁费的10%给予补贴,整套设备累积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套。对列入广州市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集成应用示范的项目,按不高于采购本市智能制造装备工程款的10%给予应用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套。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仅可申请一项扶持补贴。
柳州:初步计划企业开发和购买机器人可按每台套投资额的20%-30%进行补贴。
深圳:自2014年起至2020年,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连续7年补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
东莞:2014-2016年,由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预算2亿元,资助企业利用先进自动化设备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对东莞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鞋业、化工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业领域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实现资金补贴,最高可以获得500万元。资助方式可分为拨贷联动、贷款贴息、设备租赁补助、事后奖励四种方式。其中,拨贷联动是最常见的补贴方式,由市经信局将项目推荐给经批准的银行,由银行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按照立项资助金额最低1∶1的比例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投入额。其中,立项资助金额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2%计算,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0万元。针对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东莞设置出高额的补贴,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使用东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的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500万元。此外,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时,还有额外的奖励,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30%、20%和10%执行。
广东省:2016年4月18日将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的机器人发展专题资金约3.6亿元,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
烟台:2016年-2018年,每年从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机器人重大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等。对机器人制造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备案、核准等手续齐全的,按设备投入额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对引进的机器人项目和机器人技术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不含土地部分)的,给予投资额20%、最高2000万元补助,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和技术研发投入。对本市企业研发生产的首台(套)机器人装备,按其售价给予100%补贴,属于成套技术装备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属于单台设备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机器人推广应用。鼓励本地企业采购使用工业机器人,对企业购买单体机器人进行智能技术改造的,按设备购置费的5%-8%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重庆: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方面,渝北区对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当年实际研发投入总额的10%进行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购置机器人研发生产设备的,按照购置金额的10%进行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方面,对机器人生产研发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对企业当年申请的金融机构贷款,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时间2年。引导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方面,对采购或租赁机器人进行自动化改造的企业,按照采购或租赁金额的5%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购买或租赁渝北生产机器人实施自动化改造的,资助标准提高至15%,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拓展工业机器人市场应用方面,对工业机器人生产企业,每年按照其销售金额的5%-10%,给予生产企业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机器换人"示范生产线(点),按照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佛山:禅城区出台《禅城区企业技术改造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方案》,设立4500万元的基金,联合担保和再担保、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为企业技术改造、"机器换人"提供担保、贴息等支持。
温州:把企业技改补助门槛由1000万元降低到500万元,把补助标准从8%提高到12%,国际先进进口设备奖励标准提高到17%;单个企业补贴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山东: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符合条件的,省财政将按企业购置款的5%至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瑞安:补助门槛由原来设备投资额1000万元降低到300万元,企业受补助面由原来的20%增加到60%左右,补助率最高可达到22%。
天津:2016年至2017年市财政将筹集资金30亿元,对有需求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融资租赁购置的先进研发生产设备,经认定后给予租赁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融资租赁额综合费率中的5个百分点(当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综合费率低于5%时,补贴比例按约定费率执行;当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综合费率高于5%时,补贴比例按5%执行)。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的重点行业企业购置的设备,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扬州:买台工业机器人政府补助15%,企业设备投资门槛从往年2500万元降至1500万元。
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涵盖机器人项目。
浙江:省经信委"机器换人"项目,浙江安排了2.8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以机器换人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有些地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助标准达10%以上
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或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他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
苏州:2016年至2018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新增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对经认定的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智能制造、物联网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最高可获500万元设备投入补贴。
上海:"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项目"补助。
身子弱,用药猛,机器人产业虚火正盛
据统计全国共800家机器人企业,其中本体企业200家左右,从另一统计口径来看,截至2016年4月20日,工信部统计得全国带"机器人"三个字的企业约3400家,另外,注册机器人的公司还在以每天几家的数量增长。政策及补贴的引导,使得大量的公司、个人及资本投入到工业机器人行业之中。
然而,工业机器人行业的火爆却让行业从业人员感到些许隐忧。
大量的扶持政策和补贴,让很多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涌入,这些企业没技术,没人才,没资本,只能发展低端产能;另外,低端产能迅速扩大,反过来助长了各地方政府做大机器人产值目标的冲动,进一步加剧低端产能过剩。此外,地方政府的补贴充斥机器人生产的各个环节,缺乏针对性,让企业缺乏进行技术研发的意愿,在高端和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领域我国存在明显短板,除了在控制领域稍有突破之外,国内机器人在伺服、减速机等方面仍然依赖国外进口。
另外,由于缺乏监管和事后验收,各地大量真金白银的补贴,反而成为一些不良企业骗补的诱惑。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在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环节都有企业骗补的行为。
为了引导一个产业做大做强,使用政策及补贴这市场第三只手,固然是必须的,但漫无目的、在不了解一个产业现状的背景下盲目强加干预市场,反而是对市场的伤害,我国机器人产业弱,各级政府下药过猛,最后的结果只会是放卫星、大跃进。
据OFweek行业研究中心统计,2015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119亿美元,市场不足1000亿人民币,然而,我们各级地方的目标是什么呢?截至2015年,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城市为首,全国共计有36个城市把机器人产业作为当地重点发展方向。以2020年为限,其中深圳预计机器人产业增加值将达到2000亿,广州、重庆、南京、湖北等四地将机器人产业规模目标定在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上海、东莞等地的目标则是超过500亿元。
什么概念呢?一个深圳就能拿下当下2个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另外,广州、重庆、南京、湖北四地分别也能拿下当下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全球市场是否有如此之大,深表怀疑!而市场研究人员普遍认为,2020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约为2500亿元人民币。
回归理性--建议
反思新能源车骗补事件、结合当下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虚火正盛的现状,OFweek行业中心认为:针对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需要1)认识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不要盲目放卫星、大跃进,要长期布局;2)引导资本从房地产、金融等行业流向诸如工业机器人等实体企业;3)鼓励创新,尊重人才;4)战略放弃短期利益,放弃唯短期政绩是图的心态。另外,在考虑补贴政策之前建议回答以下问题:1)为什么需要补贴?2)以什么样的方式补贴?3)补贴范围?4)补贴多少?5)补贴的标准在哪里?6)谁来执行补贴?7)谁来监督补贴?8)补贴后是否达到预期效果?9)终止补贴触发条件是什么?10)有没有违法违规领取补贴的惩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