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法官已经上岗了,卡塔尔半岛电视台网站4月19日刊登题为《“机器人法官”:人工智能会影响法院判决吗?》的文章,据报道,在爱沙尼亚已经可以利用“机器人法官”从事一些小案例的评估工作了,加拿大也推出了“调解机器人”,此外还有中国的“人工智能法官”、马来西亚的“人工智能仲裁系统”,机器人在司法系统中被逐渐应用起来。
AI被认为在语言处理等方面有很多优势,特别是ChatGPT-4在很多领域内证明了他的实力,人工智能可以让常规程序自动化,从而加快司法程序进程,在法律界,这类的应用还是属于较为前沿的,但同时引发了一些严肃的讨论,比如让AI去执行判决行为是否会超过法院原本的权力,是否影响社会的法治精神等。
早在2019年,中国的互联网法院便开始使用人工智能软件辅助法院的立案决策以及常规法律程序,包括案件的提交与跟进。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人民法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该《意见》提出到中国建设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计划: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体系,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支持。到2030年,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全流程高水平智能辅助支持,应用效能充分彰显。
很多人质疑AI能否胜任法官或者律师这些职位,最简单的测试方法就是让AI模型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我国进入法律行业的门槛,如果无法通过该考试,就无法担任法官、律师等职位。
“欲斩法律人,先过法考门”,最近B站有位ID为钻桌老狗的UP主发布了他用ChatGPT-3.5和ChatGPT-4挑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的视频,视频中ChatGPT在应对2017年司法考试中前三卷总分为124分,第四卷由于是主观题,但即便得满分150分,总成绩274分远不及及格线360分。
但GPT-4挑战美国司法考试的时候,成绩达到297分,超过分数线最高的亚利桑那州的273分,可以说完全具备法律机器人能力。
当年罗翔老师思考过,为什么不用电脑审判,直接把案情输入电脑,案子一键生成。罗老师给出一个明确反对的理由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是的,人工智能目前并不具备人类的情感色彩,他并不能理解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也不能明白法律作为一种规范人们希望他发挥的机能。如果法律是冰冷的一纸空文,那他的判决无法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但并不能以此否定AI对司法工作的作用,特别是在采用英美法系的国家。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先前判例对当前案子的判决有影响,而AI擅长的就是将之前的数据整合分析,对于英美法系的法官、律师来说,AI可以帮助他们最快速度了解以往判例,大大节省了法律工作者在查阅判例时所耗费的时间。
在大陆法系国家,AI机器人也能对司法活动起到很大帮助,与英美法系不同,大陆法系通常采用法典编撰的形式,AI机器人除了可以更快速检索出法律依据,也可以帮助互联网法院执行程序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这些重复的程序交给机器人执行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虽然目前判决的工作不可能交给机器人单独完成,但法律文书的撰写是可以交给AI机器人的。只需要将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输入给机器人,他便可以在短时间生成一份判决书,经过核查无误后,便可以将判决书交给当事人,大大减轻了法官的负担,同时使判决书更及时地送达当事人手里。
AI机器人虽然是未来的发展,但在法律行业中,更多的应该是协作而不是取代。人们无法接受生活在一个完全机械的冰冷世界里,任由机器人通过躺在纸面上的文字审判着有温度的人世间。而机器人赋能法律行业,更应该是把法律工作者从繁杂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用更多的精力和情感面对每一个不同的案子,让人民在每一个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