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的竞争而言,是各个IT公司有天然的优势;不管这个事情最终如何,车企不大可能单独去构建一个非常庞大的后台。
自动驾驶车企零售模式:单独把L4的车辆卖给普通消费者,天然就蕴含很多的风险因素。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个行为,当作是运营之后的一小步,发售给部分发烧票友来尝试的。这应该只占到非常小的部分。
图6 各家公司对L4的商业化计划
图7 L4的车型和部署与打车服务是很难分离的
三、自动驾驶产业情况
根据参考文献2的整理,大概有如下的产业格局,如图8所示(这是一个基本的概览,在里面的角色可以进一步定位),我们可以根据整个细分类目做进一步的划分。原来的单一分法,主要有:
汽车厂家:生产、设计、测试或计划售汽车
汽车系统和部件供应商:向汽车厂家出售部件或者系统,主要负责这些零件/系统的生产、设计和测试,包括:
感知层:我们可以逐个细分成摄像头、激光雷达和毫米波雷达,这些主要是以传统汽车电子厂家为主,或者从其他工业行业转过来的供应商。
网络连接:主要是V2X的模块和服务供应商。
还有其他如计算处理、地图和定位、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处理算法提供商。